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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DPSG公布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与分类新的指导
2010-3-4 点击:20806


 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(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and Pregnancy Study Groups,IADPSG)日前公布了一份关于妊娠期高血糖诊断与分型的指导意见,并发表于3月份《糖尿病护理》(Diabetes Care)杂志上。
 IADPSG是一个成立于1998年的国际组织,目的在于促进各国在妊娠糖尿病方面的合作。IADPSG共识委员会表示,根据目前的定义,妊娠糖尿病(GDM)包含了一些亚组人群,这些人的血糖较高(接近那些既往患糖尿病的人群)。鉴于肥胖、2型糖尿病和代谢紊乱在年轻人群中的流行,这部分人群妊娠与产后的管理与监测备受关注。
 HAPO研究(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  Outcome)主要观察糖耐量结果稍好于显性糖尿病患者的这部分人群,其糖耐量结果与不良后果的风险间的相关性。研究结果表明,妊娠女性高血糖与一级终点中的如下指标有连续层级相关性:出生体重大于第90百分位,剖腹产,新生儿低血糖,C肽水平高于第90百分位。

IADPSG妊娠高血糖的相关建议
 鉴别与诊断孕期血糖异常的特别推荐包括:
 在初次产前检查时,所有或仅仅高风险女性应该行空腹葡萄糖(FPG),糖化血红蛋白或血糖测试诊断糖尿病的标准FPG≥7.0mmolL(126
mgdL),HbA1c水平≥ 6.5% 或随机及经证实血糖≥11.1mmolL
 若监测结果提示显性糖尿病,其治疗与随访均应与既往已存在糖尿病的患者相同。若未证实患糖尿病,FPG≥5.1mmolL(92 mgdL)但小于 7.0
mmolL (126 mgdL),应诊断为妊娠糖尿病。
 为在24-28周筛查GDM,所有无糖尿病史的妊娠女性均应行2小时57g口服糖耐量试验(OGTT),或于怀孕早期行GDM筛查。
 显性糖尿病定义为空腹血糖≥ 7.0 mmolL (126 mgdL)。GDM的诊断定义为达到或超过下列至少一项指标: FPG 5.1 mmolL (92
mgdL),1小时餐后血糖水平10.0 mmolL (180 mgdL)和或2小时血糖水平8.5 mmolL (153 mgdL)。
 IADPSG共识委员会表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研究证据证实常规24-28周常规监测对于诊治GDM的益处。
 所有GDM或显性糖尿病女性产后均应行血糖监测。

  链接:http://www.medscape.com/viewarticle/717717?src=rss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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